我想,史蒂芬·杰·古尔德(StephenJayGould)即便不是最优秀的古生物学家,也是最优秀的古生物学科普作家了。我嗜读他的著作,所以,几个月前得知《奇妙的生命:布尔吉斯页岩中的生活故事》(WonderfulLife:TheBur-gessShaleandtheNatureofHistory,傅强、马俊业、谢古巍译,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11月第一版)出版了,就赶紧找了来。结果,翻开第一页,读了第一句,就发现译得完全错了。再往下读,就越来越有把握说,在古尔德的五部中文译著(另外四部是《自达尔文以来》、《熊猫的拇指》、《追问千禧年》、《生命的壮阔》,均有三联书店译本)中,这最新的一本无疑是最差的一本。
第一页第一句的原文是这么写的:Thisbook,tocitesomemetaphorsfrommyleastfavoritesport,attemptstotackleoneofthebroadestissuesthatsciencecanaddress-thenatureofhistoryitself-notbyadirectassaultuponcenter,butbyanendrunthroughthedetailsofatrulywondrouscasestudy。我先把这句的大意说一下:本书尝试处理科学所能表达的最广泛的议题之一,即历史的本质问题,不过,借用我最不喜欢的运动中的比喻来说,我采用的方法不是直接进行中路进攻,而是借助一个真正奇妙的个案研究中的大量细节,进行端线外侧迂回进攻。现在,让我们看看《奇妙的生命》的译者们是怎么译的:“在本书中,我用我最喜爱的运动做了很多比喻,希望以此来阐明科学中最广泛的问题———历史的本质。但我并没有直接讲述问题的本身,而是通过对一个个奇妙实例的研究,用一些细节来进行说明。”不难看出,“我最不喜欢的运动”(myleastfavoritesport)居然变成了“我最喜爱的运动”!事实上,熟悉古尔德著作的读者或许知道,古尔德最喜欢的运动应该是棒球,他以棒球为例谈概率问题的文章是极有名的。而这里所谓“我最不喜欢的运动”,是指橄榄球,因为“端线外侧迂回进攻”(endrun)是典型的橄榄球术语。译者把作者的喜好完全颠倒了,把作者特意借用的比喻搞丢了,还张冠李戴,把关于写作策略的比喻移到了“希望以此来阐明”的科学问题上。作者的原意何在?作者的文采又何在?
《奇妙的生命》中“奇妙的”错误随处可见。我再从第一页里挑两处来说明。
作者在提到布尔吉斯页岩时说:Thehumanstoryofdiscoveryandinterpretation,spanningalmosteightyyears,iswonderful,inthestrongliteralsenseofthat-abusedword。意思是说:这段前后几乎长达80年的人类发现它、解释它的故事,堪称奇妙,尽管“奇妙”一词已被人用得太滥,但在此,它是以它最强的字面意思被使用的。现在看看译者们的译法:“发现和诠释该产地化石的专家们的故事,横跨了近80年,用最常规也最恰当的词来说,就是‘奇妙无比’。”作者本来强调是在最强烈的意义上、也就是接近“奇迹”(wonder)的意义上使用“奇妙”(wonderful)一词,译者们却强调它是“最常规”的,这不是把作者的意思颠倒了又是什么?
再看第一页的一个括号中的插入语,作者说:thoughtheyfarsurpassdinosaursintheirpotentialforinstructionaboutlife’shistory,意思是:尽管它们(指布尔吉斯页岩)在引导我们认识生命历史方面的潜力远远大于恐龙。而译者们的译法却是:“尽管它们在生命历史中的潜在影响力远远超过了恐龙。”这样一来,涵盖的范围就完全变了,不是“在引导我们认识生命历史方面”,而是在“生命历史”本身之中了。原文中的instruction一词哪里去了?
第一页就这么多错误,接下来的错误也绝没有减少的趋势。限于篇幅,我只能再从第二页选一个“奇妙的”错误,而它恰好与《奇妙的生命》一书的书名有关。作者说:It’sWonderfulLlife(斜体)isbothasymbolandthefinestillustrationIknowforthecardinalthemeofthisbook-andIhonorClarenceOdbody,GeorgeBailey,andFrankCaprainmytitle。意思是说,《生命真奇妙》这部电影既是本书的核心主题的一个象征,也是我所知道的对这个主题的最佳诠释———我用《奇妙的生命》这个书名向天使克伦斯·奥伯第、主角乔治·贝利和导演弗兰克·卡普拉致敬。看看译者们是怎么译的:“‘这是奇妙的生命’,是本书中心主题的象征和最好说明,我感谢克拉伦斯·奥伯第、乔治·贝利和弗兰克·卡普拉对这一书名的赞赏。”明白了吧?译者们根本不知道作者在这里谈到的是一部电影,更不可能知道克拉伦斯·奥伯第是片中由上帝派来的天使,乔治·贝利是男主人公,而弗兰克·卡普拉则是该片的导演。这些人如何对书名表示“赞赏”呢?
《奇妙的生命》一书的译者们缺乏基本的英语知识,更缺乏文化背景方面的修养,让他们来译古尔德那些以文采著称的著作,恐怕是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