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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关于实施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市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自2022年起,在每年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由全体市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当年市民生实事项目。

  实施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市委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体现,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载体平台,有利于推动政府兴办民生实事更加科学、更为精准、更富实效,为我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凝聚广泛民意基础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需求情况,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论证与初定工作,科学安排候选项目,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加强民生实事正式项目落实推进,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港城百姓生活更美好。

  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将代表票决制工作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合理安排日程,制定票决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将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建立专工委对口联系市民生实事项目制度,通过组织开展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市民生实事项目取得实效,为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作出人大贡献。

  市人大代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听取民意,把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和现实需求体现到民生实事项目的决策和落实当中。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与初定、审议与表决、监督与评价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让民生实事更能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现民愿,做到“民生实事人民定、办好实事为人民”,汇聚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推进新时代“后发先至”的强大合力。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笑爽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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