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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人民法院坚持“借外力、聚合力、增活力”助推民事调解工作

近年来,连云区法院坚持“借外力、聚合力、增活力”工作思路,扎实推进诉前调解和民事案件调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7月底,全院诉前调解和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1.34%,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全省基层法院前列,相关工作经验、案例曾获《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等媒体报道,并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进行交流。

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格局,巧借多元调解外力

坚持搭好联络平台。在交警队设立交通事故纠纷巡回审判庭,截至2020年底,所派驻的法官巡回审判并调解案件1231件。2018年牵头成立连云区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聘用连云交警大队原有的人民调解员兼做“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自2018年平台上线以来,已成功调解587件,调解成功金额为332.49万元。坚持织好立体网络。积极开展“无讼村(社区)”建设,通过设立诉讼服务点、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等机构,构建覆盖全区9个街道、48个村(社区)、182个网格的立体调解网络。按照“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的要求,全院员额法官与所对接的基层网格、社区保持常态化联络。坚持用好专业外援。针对家事案件牵涉的法律关系多而杂,感情纠葛不易调处,矛盾纠纷易激化等特点,从社区、司法局和学校等单位聘请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到审前调查、诉中调解、心理疏导等工作中。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涉家庭暴力等违法现象,及时与公安、妇联、关工委联合处置,形成专业调处网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深入推进诉调对接机制,汇聚协同调解合力

诉前工作向后延伸。建立诉前调解反馈机制,对于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随案移送《委派调解反馈函》,详细记录诉前调阶段当事人及案件情况便于法官确定下一步调解方向。建立诉前鉴定机制,对于必须经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具体诉讼请求的案件,在正式诉讼之前由专人组织当事人质证、移交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开展调解或转立案,不但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审限,还使一部分纠纷提前化解。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诉讼辅导、风险评估等功能,有效评估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助推调解结案。诉讼工作向前延伸。院党组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探索聘任制书记员转岗专职人民调解员机制,选任2名庭审经验丰富、理论功底较强的资深书记员转岗人民调解员,推进诉前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加强诉讼调解指导,将人民调解员编入速裁团队,由速裁庭法官负责对调解员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对部分案件的调解方案进行指导,并就相似案件、批量案件提供可参考的案例,使诉前调解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今年以来,速裁团队为调解员提供业务指导20余件次,减少因调解不成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30余件。

着力加强精细化管理举措,激发高效调解活力

优化团队分工。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组建1个由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老法官参加的调解团队,主要审理物业纠纷、金融借款、部分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43%;组建2个由年轻法官组成的快审团队,对较难调解的案件实行快审。充分发挥法官助理参与办案的作用,2名法官助理深度参与案件全程调解,共辅助办案401件,调解撤诉率为39.4%。优化流程管理。落实院庭长审判流程监督管理职责,在接收案件环节通过同类案件比对、关联案件标记、批量案件集中分案等方式,尽量将同一时期、便于同时开展调解工作的案件,集中分给同一个团队,并提醒团队参考生效裁判,开展调解工作。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及类案强制检索等工作制度,每周四定期研讨部门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共同学习法律法规。探索示范性裁判等工作机制,对多个当事人分别提起的同类型或者系列简单案件,先行选取个案件开展示范裁判,树立裁判标准,其他案件参照示范案例批量调解。(通讯员 赵地)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宋添翼     审核: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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