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部,逐渐形成完整规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纪律的生命线越筑越牢,党风、政风全面好转。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纪严于国法,对党员干部来讲,严格执行党的各项“铁规”,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是由他的“口”决定,而是由他的“心”决定,心太小,目光就短,抵御力差,难免心存侥幸,违规违纪;心若大,眼界就宽,才能坚守信仰,敬畏制度,放大人生的格局。因此,党员干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应在思想上把各项党内法规制度作为立德修身、履职尽责的标尺,养成行动上的自觉,只有真正让制度“走心”不“走神”,才能防止自我放松要求导致的权力“任性”。
让制度“走心”,要做到“对党忠诚”。党内法规制度是全体党员共同的行为规范,能否模范遵守法规制度是检验党员对党是否忠诚的标尺。党内法规制度一部“大书”,需要认真研读,学深学透,但遵循制度规矩,不在于党员干部把具体条文抄了多少遍,背的有多熟,会议传达的有多快,台上台下讲的有多好听,而在于是否真的让制度入脑入心,要看在日常执行的怎么样,在面对权力、金钱、矛盾、问题、各种诱惑等重大考验面前,能否保持住政治定力,是“老实人”还是“两面人”,是“真佛祖”还是“泥菩萨”,是“作为”还是“作秀”,对党是不是忠诚,是不是保持着党员的本色,一眼就看得出来。
让制度“走心”,要做到“个人干净”。“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行动的自觉源于内心的信仰,党内法规制度再严,也管不到党员干部的内心,内心信仰坚定,做到干干净净、坦坦荡荡,才能正确对待权力、名利、荣辱,古时子罕以不贪为宝,公仪休不受鱼,于成龙饮誉“清官第一”,一位位清官廉吏干净做人、青史留名,而当代“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焦裕禄,扎根施甸大亮山义务植树造林22年的杨善洲,“太行山的儿子”李保国,一批批优秀共产党员把信仰作为生命,如群星闪耀,赢得百姓敬重。这些人,都是在小事、小节上清心寡欲,在大事、原则上稳得住心神,戒贪戒欲,时刻凛然警觉、防微杜渐,一尘不染,成为世人敬仰学习的典范。
让制度“走心”,要做到“敢于担责”。在当前从严治党的政治生态下,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规范表现出诸多不适应,工作谨小慎微,怕出错,怕违规,怕担责,出现“宁愿不干事也要不出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浑水摸鱼”等新的“为官不为”现象,实际上这是不敢担责不愿担当的表现,是在与中央搞变相对抗。担当先要担责,改革进入深水期,更需要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在改革攻坚与法规制度之间出现“真空”的时候,党员干部要敢为人先,敢于“亮剑”,以党的利益、国家利益至上,不计个人得失,“看准了的,就大胆的试,大胆地闯”,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好容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让担当者无忧。同时,对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者,有责必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立起来、用起来,并且成为一种常态。(王维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