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采用微信投票的方式选先进、评优秀在党政机关中越来越盛行,特别在市、县一级,诸如“十佳村支书”、“最美共产党员”、“最美基层干部”、“十大杰出青年”、“最美窗口服务标兵”、“最美社区工作者”等名目繁多的投票评比,一轮接一轮出现在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朋友圈”内,让他们应接不暇、勉为其难、敷衍应付。
通过“朋友圈”投票来评定党员干部个人乃至单位荣誉,看似公开透明、民主性强、覆盖面广、参与度高、评选结果好,实则漏洞百出,已经被关系“人脉”、网络技术甚至财富等多种因素所左右,打上了投机取巧、操控造假、绑架民意的标签,让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评选标准大打折扣、形同虚设,这种投票异化变质的现象,饱受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乃候选人、候选单位诟病。
当前,参评的党员干部或者单位要获得更多票数更好名次,必须整合各类资源、拼所有关系,一般有四种方式。首先是下任务“摊票”,部分党政机关部门利用组织优势,将微信公众号投票作为硬性任务交派给基层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求在投票期内每人每天都要对指定的参选人员或单位进行投票、转发并截屏;其次是拉关系“吸票”,利用朋友、亲友、战友、同事、同学等关系,一个圈接一个圈发送,每天不厌其烦地刷屏拉票,而投票者不管认不认识,碍于情面不得不关注公众号为之投票;再次是发红包“求票”,为了激发每天投票的兴趣,参评人员或亲友用“红包”开道,亲情、友情加利益诱导很难让人拒绝;最无奈的一招是找“枪手”“刷票”,参选人或参选单位不惜花上几千元、上万元,找职业投票的网店、团队“刷票”。
上述行为,为党政机关利用微信公众号评先评优带来的弊病很大、影响很坏。一方面助长了形式主义,部分单位微信开展投票活动仅为求关注、聚人气,部分单位把微信投票作为评优的唯一途径和渠道,脱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失去了评先评优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形式,加重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负担。另一方面助长了“为官乱为”,将荣誉的评选与授予直接交给微信投票,用广大网民的“指尖”代替了规范评审,这种背离初衷、扭曲本质、省时省事省力“不犯错”的行为,扰乱了评先创优正常秩序,成为新的不作为、乱作为。不仅如此,以票数论英雄、以票数创先进,还带来了网上评先评优的无序竞争,让投机钻营者占了上风,让弄虚作假成为正常,让“票选”变成了“贿选”,让“朋友圈”变成了“利益圈”“名利场”,让“老实人”、“实干者”受害,让党政部门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受损。
规范党政机关“朋友圈”评选行为,需要标本兼治,关键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回归评先评优的本真。应采取“一评审三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还原网络媒体征求意见建议、接受批评监督的作用,即线下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候选单位集中统一审核,在网上对候选人或单位的事迹进行公示、对评选的程序措施进行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应建立规范的审批机制,由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制定网络投票管理的规范性、制度性文件,从严审批、管理网络投票行为,网络投票结果不得作为对党员干部或单位评先评优的唯一前置条件和依据。应全面规范基层评先创优活动,严禁层层下达指标、为指定候选人己候选单位组织投票,对因评先评优浪费公共资源,走形式做样子,甚至故意操控投票结果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为基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王维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