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要将这一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少不了一大批在政治立场、为民服务、责任担当、廉洁自律等方面皆能表率的基层干部。
乡村振兴,基层干部在政治立场上要“过得硬”。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线指挥员,首先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同时,对党中央提倡的要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乡村振兴,基层干部在为民服务上要“过得硬”。“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下大气力解决好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使我们党永远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使我们的事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
乡村振兴,基层干部在责任担当上要“过得硬”。基层干部要有“为官避事平生耻”的思想观念,要有“我们面前没困难,困难前面有我们”的责任担当,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干事劲头,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
乡村振兴,基层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要“过得硬”。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基层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将“遵法律、守纪律、讲规矩”体现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之中,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各级党委要妥善解决基层干部生活待遇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检查,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陈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