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史卫平
俗话说“爆竹声中一岁除”。燃烟花、放爆竹,是传统的节日习俗,寄托着人们驱邪祈福的美好愿望。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燃放烟花爆竹的负面效应也不断显现,特别是环保压力与日俱增,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逐渐成为影响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我市近日出台市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限时禁放的规定,将于春节后实施。
“限时禁放”是聚力“大突破”,打造宜居品质城市的必然要求。城市环境,是一座城市治理能力、发展水平的直观展示,既是现实的竞争力,也是长远的生产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环境治理,下决心、出实招,城市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高分创成全国卫生城市,创文攻坚全面启动,城市环境和品质得到有效提升,去年全市空气优良率达77.3%,空气优良天数全省第二,成为我市招商引资的“加分项”。
但烟花爆竹始终是城市环境治理绕不开的“难题”,不但是创文迎检的“不放心”项目,也是影响空气治理的重要因素。据统计,仅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碎屑垃圾就达1.3万吨,直接导致全市17天重度污染。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出台政策,禁止在市区和各县城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下决心实行烟花爆竹限时限区域禁放管理,就是要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做优城市环境、彰显城市特色,打造文明、生态、健康连云港,让港城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社会更和谐有序。
“限时禁放”是强化法治思维,树立“连云港规矩”的重要举措。好的秩序是管出来的,让违法行为受到应有惩处,才能形成尊法的风气、守法的自觉。烟花爆竹管理是城市的通病,仅从我省情况来看,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实现了实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全覆盖。应该说,实行禁放、从严管理已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共识。对我市来说,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的原因,主城区商业活动、婚丧嫁娶燃放甚至“半夜搬家炮”的现象比较普遍,满足的是个人需要,影响的是公众利益,破坏的是城市环境,挑战的是依法治理。
这次禁放划定的区域、明确的时段,是按照《环境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慎重研究后,依照决策程序确定的,既照顾了传统习俗,又体现了制度刚性。必须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把严管严治的“连云港规矩”立起来,把法不责众、随意燃放的陋习扭转过来,推动“立规矩、上规矩、守规矩”。
“限时禁放”是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现实考量。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巨大噪声和大量废弃物,不仅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增加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严重影响广大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损害城市的整体形象。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市长信箱、12345热线、110报警不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年年都有。据统计,2018年全市仅110接报的烟花爆竹警情就达2600多起,日均7起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噪音扰民、伤人纠纷等。2018年12月以来,全国先后发生多起烟花爆竹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开展区域限时禁放,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期盼,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