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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脱贫攻坚普查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成效

【连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部署,定于2020年至2021年年初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脱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标志性工程和底线任务。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目的,是为了真实、准确、全面掌握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为分析判断脱贫攻坚成效、总结发布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

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从下半年开始,国家要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全面检验”“要为党中央适时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数据支撑,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这就为这次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这次普查,范围是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享受片区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7个市县,以及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抽取的部分其他县。普查对象为普查范围内的全部行政村(包括有建档立卡户的居委会、社区)和全部建档立卡户。普查内容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以及县和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

这次普查,是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成效、促进高质量脱贫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对脱贫攻坚成效的一次全面大考。普查是对脱贫攻坚各个指标的检验。通过全面排查摸清各地脱贫攻坚完成情况,精准掌握贫困地区脱贫基础与发展能力。普查也是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的一次全面检查,以更好聚焦脱贫攻坚困难矛盾,梳理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化解。

普查工作成效的高质量、人民对脱贫攻坚的高满意度,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高质量和硬成果。因此,在做好普查准备工作的同时,脱贫攻坚工作更要响鼓重锤地以绣花功夫、一针一线地扎实推进。比如,紧紧抓住产业扶贫这个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让易地扶贫搬迁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脱贫摘帽后保持频道不换、靶心不散,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确保稳脱贫、防返贫。同时,对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审计调研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面“销号”“清零”, 严把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真”脱贫,脱“真”贫,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编筐织篓,全在收口。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是一件大事,既是交答卷、兑承诺,又是总汇演、大检阅,也是决胜战、收官战。此次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又受到疫情影响,各地要在思想组织、人员培训、经费保障、问题整改等方面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为后续普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打下良好开端,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何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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