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巍峨长城,连绵不绝,历经千年风雨而不倒,长城不仅是我国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是被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
3月21日晚,八达岭长城发布情况通报,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字,被网友及相关媒体曝光。据延庆警方通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在长城墙体上刻字,丢掉的是自己的素质和文明素养。古人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城墙体上呢?一方面是由于自己的低级趣味,管不住手,想要长存与世“流芳百世”,另一方面有极少数的情侣,会想要刻下印记去见证彼此的爱情。无论是哪种行为都是没有素质和文明素养的体现,写上名字你就能长命百岁?写上你们的名字也未必能天长地久!土扶可城墙,积德为厚地,不如常去修养自己的德行,富足自己的内心。
在长城墙体上刻字,表现出的是自己的无知和法盲。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长城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长城上从事的活动之一就是刻划、涂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总有极少数人拿无知当个性,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想要以身试法,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对一些文物古迹已经产生了不可修复、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进行处罚是十分必要且具有警醒作用。
制止各种诸如在长城墙体上刻字等不文明行为,需要我们共同努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旅游者的队伍中。通过旅游,一方面可以饱览祖国大好河山、拥抱美丽大自然,另一方面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享受美好生活。文明旅游,需要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也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但是更需要我们有“主人翁”意识,面对不文明行为发生,要及时的出面制止,敢于指出、批评,积极曝光,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切莫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让很多不文明行为发生在自己的眼前。(杨梅 庄士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