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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器官捐献 让生命延续灿烂

日前,在青龙山公墓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纪念园,市红十字会举行“生命的乐章”——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缅怀纪念活动,50余名活动参与者神情肃穆,手持鲜花,深深鞠躬,共同表达对捐献者的哀思和敬意。

清明临近,许多人纷纷将扫墓祭祖提上日程。但有这样一个群体,也应该得到世人的礼赞和致敬,那就是遗体(器官)捐献者。当自己或亲人的生命无法挽救时,将尚且完好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重获新生,或是将遗体捐给医学院校进行科研教学,不仅是对传统思想的颠覆,更是对 “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实际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很多患者在等待和无奈中离世。遗体(器官)捐献制度在我国实施多年,如何更好地激励和倡导民众加入自愿捐献行列,成为当下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方面,各级红十字会应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人们对遗体(器官)捐献的认识和重视。加强生命教育,使人们意识到生命的意义不只是存在,更应该注重生命的延续。通过教育,让更多人明白,虽然我们无法选择生命的长度,但是却可以选择生命的厚度。

另一方面,给予遗体(器官)捐献者足够的尊重。相关部门应建立科学完善的关爱机制,除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建立纪念园,每年组织祭奠活动,还应及时走访慰问捐献者家属,在政策方面也应当给予倾斜,如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其家属,提升遗体(器官)捐献的尊崇感。

​人固有一死,但生命的价值不尽相同。那些遗体(器官)捐献者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作出了表率,值得我们敬重,值得我们推崇,更值得我们学习。今后,希望人们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将这项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的事业做大做强,让生命延续灿烂,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伏广进)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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