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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也可“善治”双赢

为了保障城市环境的干净、整洁,连日来,我市城管环卫部门开展“大扫除”,同时集中开展以城市容貌提升、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十大专项行动。整治行动中,经常会看见城管执法人员对走街串巷的流动摊贩进行驱逐和取缔。市民面对这样的情况似乎司空见惯,如果对占道经营的商贩宽容,便会牺牲城市的环境和秩序;而如果取缔商贩,则会严重影响弱势群体的生计和普通市民的便利。

笔者认为,对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加强管理确有必要。但管理不是简单地禁止小商贩,而要让小商小贩有序经营、实现市容市貌干净有序的双赢。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管理者在制止“乱摆摊”的同时,还要注重落实服务职能,例如划定合理区域(便民疏导点),让小商小贩们更自觉地接受管理,遵守相关规定。

在这一方面,一些城市早有创新性的探索。比如,《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就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划定区域外,根据食品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这样的“善治”以智慧取代暴力,值得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借鉴。

一个简陋的小摊,可能维系着一家人的生活,也可能是一个社区的窗口。城市管理者要做到“以人为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牢记“人民城管为人民”的宗旨,对小商小贩多些包容,多开展疏导帮扶工作,创造条件支持他们从“无序经营”走向“有序经营”。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摊贩、市民、城市和谐发展。(张晶晶)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笑爽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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