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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盲”,莫让盲道成虚设

日前,有新闻报道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梁园东广场,一条20米的盲道竟设了8处转角,有市民吐槽正常人都难走。对此当地相关部门回应,已安排施工队对不规范的盲道进行拆除,目前,涉事盲道已经重新铺设石板,下一步当地城管会针对盲道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限期整改,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盲道是专门帮助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主要利用盲人的脚感作用和盲道砖的助感原理达成,如同盲人的眼睛那般重要,也是解决盲人顺利出行的基础保障。设置盲道属于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同时在建设上,盲道也不能任意发挥,而是有着严格的标准,2001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就明确了盲道建设的基本规范,包括盲道的用砖类型、盲道的设计要求、盲道的材料分类等。

据统计,我国有1730多万视力障碍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来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共享公共文化服务,拥有体面的生活。然而,广东佛山这条曲折的“蛇形”盲道,对于盲人群体来说几乎没有实用价值。甚至有孩子觉得新奇,在上面玩起了“闯关游戏”。而身心健全的孩子,尚且需要全神贯注才能“通关”,如此盲道让有视力障碍的残疾人又该如何迈步呢?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蛇形”盲道,原因自然是出在人身上。例如设计者、铺设者、验收者等,他们的“盲目”是根本原因。在设计、铺设及验收时他们不够用心、缺乏同理心,觉得盲道无关紧要,忽略了盲人使用者的“用户体验”,最终让盲道形同虚设。笔者认为,一条“设计奇葩”的盲道,不仅会让盲人出行难,也绝非是具有智慧和人情味的现代城市当有的做派。各地相关部门应当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中需综合考虑社会成员的多种诉求,这其中不仅要重视对各种行动障碍群体辅助设施的建设,更要加强对工程细节的把控,让无障碍设施成为残障人士的“好帮手”,展现出城市对弱势群体该有的人文关怀与温情。(伏广进)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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