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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连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简称《促进法》)自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并针对生态破坏、耕地流失等乡村振兴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突出问题划定了底线红线。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无论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还是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都离不开法治保障。《促进法》正是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三农”工作的法治实践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明确“定盘星”,有利于各地依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近年来,不少地方在“三农”工作中,积极探索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农房和宅基地活权等改革,着力破解乡村振兴当中‘“钱、地、人”问题,但相关法律制度的薄弱和缺失,造成改革动力不足,制约了改革深化,迫切需要法律保障。《促进法》虽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但从制度上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规范化、法定化,并对建立考核评价、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规定了具体要求,针对城乡融合发展、人地钱支持、工作责任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揽子举措,是各地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深化“三农”改革发展的“定盘星”。

尊重“主人翁”,有利于广大农民参与支持乡村振兴。农民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真正激发起农民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农民根本权益,十分重要。《促进法》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根本权益贯穿始终,体现在各个方面。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保障成员从集体经营收入中获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在社会保障方面,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这些规定,着力构建完善机制,细分农民群体,细致加以规定,有利于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发挥主人翁作用。

严设“高压线”,有利于破解突出问题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着眼于促进,主要内容是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设计,同时也针对乡村振兴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突出问题规定了相应的严格的限制条款。在乡村建设方面,严禁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维护和保障了农民的居住权益;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对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产业的转移,规定了禁止和限制措施,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宜居的乡村划定了底线;为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明确要求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这就确保了土地这个农业发展的基础,耕地这个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乡村振兴,任重道远;依法推动,重在落实。各地切实担负起乡村振兴的历史重任和《促进法》赋予的法律使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就会让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何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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