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四个一流”教育发展目标,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强基础、补短板、促均衡、提质量,努力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教师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持续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逐步提升。但同时,仍存在教师编制紧缺、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骨干教师流失等问题。
教育评价改革、“双减”等一系列改革政策的落地实施,向教师队伍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挑战。“减负”的关键在校内、在课堂教学上。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关键又在教师。教师对改革政策的研究能力、对课堂调整的专业能力、对新教学内容的钻研能力等亟待提升,尤其是乡村教师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能力明显不足。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加强多层面引领,努力促进教师成长与发展。
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适应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紧迫需求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的新形势,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三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带来的新情况,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规范、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校长、教师在城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有序有效常态交流。
切实保障教师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严格按照《教师法》和全市教育工作大会要求,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落实教师各项待遇,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统筹考虑其他学段教师的收入待遇,教师奖励性补贴应体现奖优奖勤,适当拉开级差,向担任班主任、教学工作量饱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建立全面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为乡村教师建设周转宿舍,在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 庄婷婷)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