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居民楼下,广场舞音乐震天;清晨的公园里,“甩鞭”锻炼的啪啪声不绝于耳;深更半夜,工地施工热火朝天……类似这样的场景,是不是很熟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6月5日正式施行,这些困扰老百姓的噪音问题,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界定、管理和处罚依据,维护百姓的“宁静”生活将更有力度。
噪声污染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其危害不容小觑。2020年,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的公众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1.2%,在各环境污染要素中排第二位,仅次于大气污染。世界卫生组织和欧盟合作中心的一份关于噪声对健康影响的报告——《噪声污染导致的疾病负担》中指出,在欧洲地区,噪声污染导致的疾病负担仅次于空气污染。可以说,城市“宁静”与否,和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期待,原有的法律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求,不利于处理日益增多的噪声问题。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聚焦了噪声扰民难点,亮点颇多,重新界定了噪声的“人为”内涵,强化了各级政府责任,强化了噪声源头防控,加强噪声分类管理,完善了处罚机制。其正式实施,对我国建立健全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让法律成为降噪、防噪、治噪的有力武器,为百姓“宁静”生活护航。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到实处,需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法。作为普通市民,也要培养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生活习惯,遵法守法,做保护环境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黄威)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