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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给“商品刺客”留情面

又到秋日开学季,有家长在逛文具店后遭遇“文具刺客”,碍于面子,不得不忍痛付款。这是继“雪糕刺客”之后,普通消费者再次被“刺伤”。事实上,类似“商品刺客”并不少见,从水果到西点,从小吃到服装,很多人都有被宰的经历。面对“商品刺客”,不能留任何情面,必要时完全可以“用脚投票”。

  “刺客”一词近期频频与某些商品关联,让人哭笑不得的同时,也给消费者以莫名的惊悚感。看似十分普通的商品,却因非常规包装和令人咋舌的价格迅速“出圈”,的确让人意外。所谓“商品刺客”,就是那些价格高却混迹普通货柜,或是看似普通的商品,价格近乎“天价”的商品。这些未标明价格或看似普通的商品,在结账时往往超出人们心理承受范围。很多消费者碍于面子,抑或是经不住孩子的软磨硬泡,不得不硬着头皮去买单。

  此时的商家自然会窃喜一番,但消费者的心却是有些许刺痛的。

  “商品刺客”何以频繁招摇过市?其一,在于商家没有按规定对商品明码标价。有的貌似明码标价了,也会想方设法在标价签上做文章。原本按单位重量计价的,改为按个数或其他花样计价。其二,则在于消费者的忍耐。在遭遇“商品刺客”后,多数人会选择默默付款,最多是下次不再购买。商品必须明码标价,这是最基本的商业准则。但时下某些商家变得急功近利,将目光盯在了一次性消费上,通过使用误导性陈述、数字或图片打掩护,收割一拨又一拨的“韭菜”。这种变相价格欺诈显然已触及了红线,让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环境大打折扣。

  因此,对于“商品刺客”,千万别留任何情面。消费者一旦遇到“商品刺客”,一定要敢于说不,该退的要坚决退还。杜绝“商品刺客”,也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出手,要持续进行有效监管,规范商家明码标价行为,千方百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当然,商家本身更应强化自律,诚信经营,把消费者看成真正的上帝,从而创造更加和谐的消费环境。(□ 李耀华)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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