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制度规范,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克服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素质高能力的干部对于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关重要,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必须强化干部治理,实现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干部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党的执政队伍健康活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顺利运行,使“能者上、庸者下”成为一种新常态。“能者上、庸者下”是正常的人才流动规律,也是维护整个干部队伍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新时代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还需用好“严、新、实”这“三板斧”。
首先是“严”字当头。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官。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树立了选人用人的新风向。“好干部”二十字标准、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三力”要求已成为选人用人重要依据,要把优秀干部人才选拔上来就首先要从源头上整治庸劣者,全方位严格执行干部“能下”规定,从严整肃“官场”歪风邪气,优化政治生态,为优秀人才干大事干成事营造良好环境。从严治党核心在于“治”,要求在于“严”,能否“严治”取决于是否具有科学合理的制度。把“严治”理念融于制度安排的各个方面,使制度的链条环环相扣。在制度规定上,除了任期届满和到龄退休,应该把重点聚焦于问责制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严格细化设置程序的每一个步骤,从而将“严治”做到制度严、规范严、程序严。
其次是“新”字为要。制度的完善发展的本质是制度创新,这就需要坚持创新思维,创新思维源灵感于实践。多地在干部“能下”方面已经开始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在多地探索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可以有不小的创新空间。此外还应该拓宽改革视野,积极吸收先进地区干部管理的优秀经验,融入本地发展实际。
最后是“实”字筑底。简便易行、有效管用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原则,对于干部“能下”法规制度建设同样适用,法规制度是实践行为的保障和依据,有效执行是制度法规的生命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存在认定难、操作难的问题,干部“德”的评价领域的实践层面要有实质性突破,对干部的“德”字标准要进行准确有效考核,要本着务实的态度和原则,简化相关程序,明确科学标准,便于实际操作。(孔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