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非凡十年,各地各部门确认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10万名。从事各行各业平凡的人们,在平凡的生活中,让自己的行为创造了不平凡的瞬间、不平凡的事迹、不平凡的精神,让见义勇为“精神丰碑”更加高耸入云,更加光艳照人,点亮无数人们生活的明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民法典、刑法等法律为“见义勇为”正名;全国各地相关部门下沉到一线结合当地见义勇为英雄事迹“以身说法”宣讲事迹;以话剧、小品等各种形式的文艺演出,正如火如荼在全国范围上演,让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时代薪火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见义勇为最早见于《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从古至今,见义勇为的事迹一直伴随时空发展而不衰。古有“司马光砸缸”,义无反顾救下被困孩童;今有年轻父亲周宏勃勇救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等众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见义勇为是一种胆量,一种正气,一种责任担当,正是因为我们有这些不怕牺牲,英勇无畏的时代最可爱的人,我们的民族更加生生不息。
沐浴着新时代快速发展的春风,在弥漫见义勇为精神的大地上接受熏陶,潜移默化中,我们内心都有一颗“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见义勇为的种子在悄悄萌芽、生长,在犹豫纠结“扶不扶”“帮不帮”“追不追”“救不救”等关键性时刻,这精气神势如破竹,冲破各种犹豫不决的束缚,如“惊雷后的春笋”“开花的芝麻”节节拔高;如散落的蒲公英的种子,随风而行,将见义勇为精神播种在中华大地的每处角落。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全面发展,加强评选表彰,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让见义勇为当事人以及家属暖心,避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而寒心。传播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主旋律,力图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心、全民支持”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从刚健中正的法律到街头巷尾的“百姓名嘴”,见义勇为成了有温度、有情感的力量,一个“小我”的平凡举动,可能换来一个家庭的欢乐笑颜,无数“小我”的平凡举动,则是时代精神传承的“新”风,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最美诠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体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赓续流传。一个个“小我”举动的汇聚,点亮见义勇为的“大我”。
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见义巧为,发挥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的同时,有勇有谋地“仗剑走天涯”,做好见义勇为精神的时代“火炬手”,让见义勇为精神丰碑屹立中华大地,赓续新的辉煌。(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