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提出,坚持从儿童视角出发,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考虑儿童及看护人活动特征,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兼顾特殊儿童群体的需求,推进“1米高度”的儿童视角设计,按龄、按需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广大儿童公平享有便捷、舒适、包容的设施、空间和服务。
笔者认为,此举值得称赞。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一间间贴心的公共场所母婴室、一处处欢乐的儿童公共活动空间……这些都体现了对儿童的关爱和呵护,让儿童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让城市更有温度,文明更有力量。
孩子的视角与成人并不相同。一个空间,不论大小,即使只是一个小的儿童活动区域,如果有自然、艺术、趣味的元素装点,再辅以滑梯、秋千等适合儿童的游乐设施,就能够激发孩子好奇探索的积极性,满足孩子运动、玩乐等多种需求,这对孩子身心健康是大有裨益的。
《导则》提出,帮孩子“1米高度看城市”,这对每一个儿童来说,无疑是好消息。但“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相关部门具体操作时,适儿化改造是否真正改到儿童们的心坎上,不能关门做决策,拍桌子做决定,要俯下身子,问需于“儿”,真正站在儿童的角度去改造,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笔者认为,友好的适儿化改造,最重要的是满足安全等要求,比如上下台阶的高度、隔离护栏的宽度、游乐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等,这些都是必须要考量的重要方面。如果只是站在成人的角度去建设,也许就很难真正做到对儿童友好。比如一些小区的健身器材,很多其实是不太适合儿童玩耍的,如果要改成儿童版,就得降低健身器材的高度和使用难度,要在色彩、图案设计上更契合儿童的需要,这样才能让儿童玩得开心,家长放心。
因此,相关部门应该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尊重孩子们的需求,只有这样,适儿化改造才能得到孩子们的支持和青睐,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徐誉宁)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蔡佳美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