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党能够行稳致远的重要路径。我们当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立心力行”,杜绝“置身事外”,积极投身到党的各项事业中去,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心间。
坚定理想信念是遵守党纪的“力量源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指出,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理想信念是我们践行初心使命的行动指南和精神支柱,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树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思想认识,胸怀“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政治觉悟,始终保持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和热爱,用实际行动检验对党的的事业的奋斗决心。
树牢纪律观念是遵守党纪的“根本要求”。《党纪》中第三条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积极参加党组织的集中学习和纪律教育,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和行为准则遵守程度,深刻理解“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重要意义,坚决做到“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进一步减少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生,使广大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畏纪守纪。
勇于担当作为是遵守党纪的“政治表现”。《党纪》中第一百三十一条对在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的党员提出了处罚决定,部分党员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偶尔会选择逃避和回避,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责任,这种“置身事外”的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党的宗旨和纪律,损害党的形象、阻碍事业发展、丧失群众信任,而且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和影响,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我们要在面对困难和挑战的时候,敢于迎难而上,保持“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坚毅心态,发扬“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的奋斗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初心不忘、纪律在前。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目标,主动投入到党的各项事业实践中去。同时,我们也要在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执纪等方面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张小奇)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