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行道路。《决定》中对这一关键领域提出的清晰改革目标,更是彰显了我们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定决心。在新的征程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至关重要。这不仅是对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力维护,更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必然要求。
全会强调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犹如为党风廉政建设安装了精准的导航仪。通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党的作风更加优良,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更加高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的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这就如同为党员干部拉起了一道纪律的警戒线,让大家时刻保持警醒,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这是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举措,让腐败无处遁形。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如同编织了一张严密的监督大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化“室组”“组组”“室组(企、校)地巡”联动监督,加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人大、税务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提高监督治理效能。这一系列的改革目标和举措,相互配合、协同发力,共同构建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固防线。
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带来的新挑战,必须紧紧抓住权钱交易这个腐败的本质特征,练就识破其伪装的“火眼金睛”。既要针对腐败主体,又要深挖其相关线索;既要紧盯重点领域,又要关注新兴领域可能出现的盲区;既要严查显性利益输送,又要深究复杂多元的隐蔽方式。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既需要智慧和经验,不断总结规律、提高惩治水平和能力;也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为反腐败延伸触角,通过数据关联分析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识别那些手段隐蔽、多重伪装的腐败问题。
同时,建立健全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至关重要。通过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减少设租寻租机会。改革要重在规范权力,构建精细化、能查询、可追溯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要重在压缩空间,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减少公权力对市场资源的不当干预,促进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还要重在推动协同,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全面性的工程。我们坚信,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目标的指引下,我们将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全方位多层次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提升治理腐败的综合效能,让廉洁之风吹遍每一个角落,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建设更加廉洁、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詹晰蘋)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