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全局出发,高瞻远瞩,立意深远,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是践行“为民调查 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统计调查工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8周年纪念日,统计调查部门要持续深入贯彻法治精神,矢志不渝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慎终如始,驰而不息,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连续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出全面部署,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旗帜鲜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作为统计调查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文件精神,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统计监督,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法治监督是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抓手,统计调查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法定职责,落实违法举报工作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着力发挥统计执法检查在保障统计调查数据客观真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的有效作用,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实施“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和“回头看”,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调查违法案件。不断探索完善统计信用管理,加大企业统计信用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健全完善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三不”体制机制。
三、严格执行落实,切实扛起统计调查数据责任。数据质量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统计调查工作的权威,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就是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规范调查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等业务流程,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不断推进完善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权利义务法律告知工作,全面落实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强化调查人员的培训指导和业务管理,加强调查数据审核评估,严格调查工作考核,健全优化统计调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流程调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压紧压实数据责任,切实提高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不断夯实打牢统计基层基础。
四、做实普法宣传,极力营造良法善治统计环境。做好统计调查工作,要把依法统计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大力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普法+”模式,将普法渗透到统计调查业务全过程,通过上门送法、入户宣法、检查普法等方式,把统计普法与业务检查、数据质量检查、执法检查等一体推进,实现统计法治宣传“全覆盖”。利用一切机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调查人员学法懂法意识,增强尊法守法自觉,重点依托“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大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充分发挥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统计环境,为高质量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营造理解统计、支持统计、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法者,天下之仪也。”面对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全市调查队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紧紧围绕提高统计调查能力、调查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郭宗林)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