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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是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重要决策。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中,必须坚持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积极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法治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高位推进、凝成合力,做到“率先垂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加强领导,总揽全局,全面规划,需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相互协同。党委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制定规划、监督落实、协调各方、考核奖惩。要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定为各级党委主抓的重要工作,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形成党政主要领导齐抓共管,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相互协同、精准发力的局面。

  重点谋划、问需求策,做到“政策最优”。一是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根据我市的立法权限,优先推进营商领域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立法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组织对现行有效的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政策进行细致审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宜改则改,宜废则废。三是涉企政策制定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起草部门在编制时要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对部分企业反映强烈的,需制定修改相关涉企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家的意见。

  主动服务、简政放权,做到“提速增效”。一是在服务上做加法。在提高服务企业的观念、态度、能力上下功夫,在网上公开各项办事清单,解决群众往返跑腿的问题。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实现群众“到一个窗口交材料,办所有事、办成事”。二是在审批上做减法。在申报材料上,同一申报材料只需申报一次,不同审批部门共享材料;在审批时限上,将承诺办结时限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压缩提速。在审批环节上,将同一部门实施的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做到“包容审慎”。一是推动柔性执法向纵深发展。避免重复检查、频繁检查、多头执法现象发生;探索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加强重点营商领域执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禁止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二是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涉企合法权益。审慎适用强制措施,谨慎处置涉企财产,将违法犯罪对企业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为破产企业谋生机,助推企业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发布典型案例营造社会氛围。法院可以定期对外公开发布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产权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市场竞争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执行纠纷案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打造重商护商社会环境。

  完善评价、加大问责,做到“以评促改”。一是完善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支持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利用大数据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评级。重点衡量市场和产业的开放度、政府服务的高效度、依法管理的有效度、企业经营活动和获取社会资源的便利度。二是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损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营商环境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吴秋婷)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法政教研室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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