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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思维 构筑高质量发展坚实保障


(□徐阳 吴秋婷)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为中国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就需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质量发展。


领导干部要树立


程序性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程序性思维是领导干部首要具备的法治思维。在法律规范中,程序性规范占据重要比例,行政决策与执行最终通过程序才能实现。正当程序要求遵循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即对已经生效的决策、决定,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撤回、变更。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就决策事项的相关问题,依法遵守决策程序。正当程序要求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和救济权。在作出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当事人义务的具体行为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只要遵守了正当程序,不管结果如何都应当被接受。


领导干部要树立


合法性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合法性思维是法治思维的基础。领导干部要以合法性思维引领高质量发展,凡事以法律为基准,严格遵循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等。如果此问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范,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原则。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原则,要看是否与法律精神和法律理念相一致。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最佳的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发展。


领导干部要树立


权利性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权利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精神,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他人权利。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类市场主体最期盼的是平等法律保护”。要在实践中落实对民企平等保护原则,防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办理,对中小微企业快立、快审、快执。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成犯罪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司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加大对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力度,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法治服务。


领导干部要树立


责任性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党和人民事业,我们的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有的领导干部面对发展的困难,想着绕道走或是不敢甩开膀子干,少了冲劲和闯劲,存在着“躲、绕、推、拖、浮”的避责心态。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在干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勇于担当,树立“负责任思维”。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总书记非常重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三个区分开来”为容错划清了底线,这给敢闯敢拼敢担当的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


高质量发展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使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金字招牌。


作者单位:连云港市委党校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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