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卢颖)根据省物价局相关通知精神,近日,连云港供电公司对电网电价进行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降低3.12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本次不调整;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
据了解,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江苏电网电价进行调整。其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降低3.12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本次不调整;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目前,连云港供电公司对涉及电价调整的高低压客户零点示数抄表已全部完成,并更新了自助交费终端、营业厅销售电价表、宣传资料等,顺利完成了此次电价调整工作。
本次电价调整正值年末电费回收收官阶段,由于时间紧、压力大,连云港供电公司营业及电费室全体动员,在严格执行原抄表例日的基础上,对所有涉及调价用户进行特别抄表,并逐户核算;重要抄表段和大型客户还实行交叉复核,杜绝产生工作差错。同时,公司营业及电费室还要求工作人员在补抄催费、用电巡检等工作中及时向客户宣传本次调价政策,对于重要、敏感客户,还安排专员送达省物价部门文件,确保客户准确、及时地掌握电价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