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 者 王 瑞 通讯员 鹿 扬 陆凌翔 贡小军)近日,一私家车车主用滴滴打车软件“带客”被运政稽查人员查处。运政部门提醒,“专车”为非法营运,市民发现“专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可举报。
当日上午,市运政稽查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在市区海连东路与郁洲路路口附近检查,突然一辆红色标致轿车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看外观就是普通的一辆私家车,再仔细查看,我们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边设置了‘空车’灯”。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拦住车辆进行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该车使用滴滴打车软件从市区解放路和平桥附近载上一名女乘客,准备到朝阳东路与学院路路口附近,打车费用由滴滴打车软件按照里程自动计算。女乘客称,该车行驶到该路口时滴滴打车软件显示打车金额为4.1元。
“我是用滴滴打车软件约车的,有约单。”看到执法人员后,私家车驾驶员“理直气壮”地说。在执法人员要求出示营运证和道路运输证时,其顿时无语,只是强调称,自己用“滴滴软件”载客是合法的。执法人员明确告知,根据相关规定,任何没有取得营运资质的非营运车辆接入网络打车平台载客并收取费用,均属于非法营运行为。随后,执法人员暂扣了该车,并按非法营运进行处理。
据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去年6月份以来,我市有4家汽车租赁公司通过互联网、微信、散发宣传卡片等方法公开招募私家车、驾驶员,拟接入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市运管处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梳理,对此态度很明确,管理部门支持在“互联网+”时代的行业创新,但是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有组织地开展,在交通运输部出租车行业新一轮改革方案出台之前,按照现行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认定所谓的“专车”为非法营运,将依法进行查处。
针对“专车”运营查处难的现状,市运管处也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专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可举报,一经查实,将对举报者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