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赵芳 通讯员 汪磊 仰虎) 昨天,我市盐务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县区集中开展了中高考期间食盐安全联合检查行动,防止工业盐、劣质盐和有毒有害盐流入食盐市场,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食盐安全。
拉网式检查食盐市场
昨天上午9时许,海州区联合检查组的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巨龙路,对餐饮店、食品加工单位及流动摊点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每到一家,检查人员都用盐碘快速检测试剂对操作台上的食盐进行了快速检测,现场未发现无碘盐。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新海高级中学和淮海工学院学生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用盐采购渠道是否正规合法,是否存在使用工业盐制作饭菜的违法行为,同时对灶台在用和库存盐进行了碘剂测定,严防工业盐和其他来历不明劣质盐流入学校食堂餐桌。
食盐使用情况良好
市盐务局副局长孙寿军介绍,此次联合行动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食盐安全管理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开展的第一次行动,主要是针对中高考前夕,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食品加工业的用盐行为进行检查,杜绝使用私盐、劣质盐、工业废盐和不合格碘盐加工食品的行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身体健康安全。
“中考高期间,食盐安全涉及到每一个考生,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整体情况良好,学校食堂、周边饭店、食品加工企业使用的都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食盐,经营户食盐安全、守法经营意识较强。”孙寿军说。
发现食盐有问题可举报
“工业盐的成分中,亚硝酸钠是一种有毒的慢性致癌物质,人体摄入0.3克到0.5克,即可引起中毒,摄入量过多,就会导致呼吸及循环系统衰竭而死亡,对人体危害极大。”孙寿军说,目前,我市广泛食用的“淮”盐,每袋都有专属的防伪编码。市民一旦发现食用的食盐有问题,可立刻拨打85455349进行举报。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食堂、饭店、饮食摊点均应使用碘盐,对使用不含碘的盐或使用不合格碘盐、工业盐的单位或业主,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其使用合格碘盐,没收其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并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