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袁春梅 通讯员 韩振华 杨勇)近日,在东海县黄川镇,村民发现了一只体形小巧、相貌有些“怪”的猴子,经野生动物保护专家鉴定,这只“怪猴”竟是生长在南方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昨日,在东海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护送下,小家伙被送往徐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6月26日下午,家住东海县黄川镇葛坡村的村民葛先生打电话向东海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报警,说在田地里发现了一只像猴子一样的小动物。据葛先生介绍,6月25日晚上,他吃过饭出门遛弯,在田地里发现了这只动物,就把它捉回了家,捉的时候手都被它抓破了。
6月26日下午3时许,东海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赶到葛先生家,只见小家伙被一根鞋带拴在桌腿上,体长约二三十厘米,眼睛特别大,小小的耳朵藏在毛茸茸的圆脑袋中,几乎没有尾巴,四肢较长,跟猴子有点像。“我们怕小家伙抓人、咬人,就将一根木棒伸到它脚下,让它抱住木棒,然后将它连同木棒一起放进警车带回派出所安置。”当时出警的民警说。
在所里生活的这几天,民警们不仅买来香蕉、苹果等,还逮来蚂蚱喂食,并拍下照片发给野生动物保护机构。所长高光明介绍,起初是打算把小家伙送回其原生长地,但是因为路程较远,最终决定将小家伙送至徐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昨日上午,高光明等一起护送小家伙去徐州。在徐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过相关的检查、手续交接后,蜂猴被顺利转交,将在观察室观察一段时间。小家伙的身份也最终确定,原来这是一只蜂猴,为灵长目蜂猴属下的一种猴子,以植物的果实为食,也捕食昆虫、小鸟及鸟卵,分布于云南和广西南部,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蜂猴不是本地物种,它为何会出现在东海县境内?高光明介绍,初步判断是被人买来当宠物养,一不小心让它逃脱了。高光明提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严禁买卖的,更何况蜂猴还是一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