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本报讯(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武娜 通讯员 焦亮 肖童)7月11日22时许,市交警支队海州三大队在整治酒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时,一辆挪用号牌的车辆被查扣,民警上前对其检查时,发现该车携带砍刀、弩、仿真枪、电警棍等多种管制物品和部分可疑物品。目前,民警已对该车驾驶员罚款5000元,记12分,暂扣车辆,并将该嫌疑人移交海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11日22时许,市交警支队海州三大队在海州西门设点依法检查进出城车辆时,远远看见一辆黑色广州本田轿车可疑,待车辆驶到了近前,民警看见该车被贴上一层膜,后视镜被喷成了紫色,而车辆悬挂的“苏E7KXXX”的车牌有涉嫌挪用号牌的违法行为。
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检查。搜查中,民警发现该车中藏有砍刀、弩、仿真枪、电警棍等多种管制物品和一些可疑物品。此外,民警在车辆的后备厢中还搜查出了车辆的原车牌“苏AG3XXX”。
经初步调查,这辆黑色轿车的驾驶员龚某某,今年34岁,是海州本地人,因其涉嫌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海州三大队对其作出了罚款5000元、记12分、暂扣车辆的处理。当晚,海州三大队将龚某某和涉案物品移交到海州分局海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