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张 愚 尹贺)近日,海州区检察院起诉了一起情感诈骗案件。
被告人刘某假装和樊某谈对象,发生性关系后谎称宫外孕需手术费,术后出现大出血、导致胃病恶化的后遗症,她还雇了一个“假妈”以宫外孕导致不孕不育为由催逼樊某购置房产作为补偿,前前后后共骗樊某各类费用18万余元。
2015年7月,本市男子樊某通过朋友,在淮安涟水认识了女子刘某。
之后,刘某开始和樊某“恋爱”,并发生了性关系。两人互相以“老公”、“老婆”相称,感情似乎甜蜜无比。
不久,刘某联系樊某,称闺蜜开店想向她借钱,但她没有太多的钱怎么办?樊某不听朋友劝阻,借给刘某8000元。
当年8月底,刘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便通过吃药直接流产了。此时,一个罪恶的想法悄悄涌上心头。她想干脆借此机会好好敲樊某一笔。
于是,刘某告诉樊某说,自己做过孕检并确认怀孕了,之后就开始以各种理由向樊某要钱。
她先是谎称自己是宫外孕,去常州做手术需要1.5万元;隔了几天,又说自己术后大出血急需3万元;再接着又称自己术后昏迷、胃病严重需要大约3万元……
短短不到10天时间,就骗取了樊某7万余元。
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
贪心不足的刘某,在路边随便找了一个不认识的中年妇女,并对她说,“有个来钱的路子,你帮我,钱到手我分点给你。”
刘某的计划是让该中年妇女假冒自己的母亲,以女儿流产导致不孕不育为由,催逼樊某在连云港和刘某结婚并购置婚房。
中年妇女说,做这种事情不太好,但是做也可以,你要是骗到钱了你得给我分钱,而且我也不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和电话。
刘某说“行”。
中年妇女于是打电话给樊某说:“你和我女儿的事,她爸知道了很生气。她为你流产,现在已经不能生育了。你得和我女儿结婚。要是在涟水结婚,我们出钱买房子,要是在连云港结婚,就你出钱买房子。你看着办吧。”
樊某一想,刘某不能生育,那还和她结什么婚?就没答应结婚的事,但是买房的钱打算拿出10万元作为补偿。
不过,樊某自己也没那么多钱,就去网上办理了网上贷款,给了刘某,刘某把其中两万元给了中年妇女。
樊某贷款了,得按期还钱,但是他自己没钱还。没办法,就和家里交代了此事。父母猜测,他可能被骗了,于是选择报警。
警方通过樊某提供的刘某的信息,很快便抓获了刘某。但是那个“假妈”因为不知道姓名和联系方式,无法找到。
刘某的父母知道女儿干的事后很生气,但是没办法,毕竟是亲闺女,他们替女儿将骗来的钱都退给了樊某。
樊某这才知道,这一切原来都是骗局。
目前,此案已由海州区检察院移交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