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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连云港市将跨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廖智勇 实习生 闻小琴)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大幅度把前置许可改为后置许可,申办执照也从过去的“先证后照”变成“先照后证”,此举最大限度释放“宽进”红利,激发投资活力和创业激情。为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近日,我市出台《“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今年9月底前建立跨部门失信行为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果。

自2014年3月江苏省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重大改革,放宽了住所登记条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企业数量年增加30%以上。但是,随着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监管广度、难度相应增加。“严管是宽进的保障,市场主体在放活的同时,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工商局个体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俞广表示,只有监管到位了,才能放而不乱、活而有序,才能确保“宽进”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才能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

为此,我市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构建政府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精神,出台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期改变政府部门中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等现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

“这项工作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建立一个平台,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落实三项机制,即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协同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市工商局局长华宏铭介绍,目前我市已经安装了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这是依托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用的并联审批平台基础上,纵向延伸至市、县区审批部门,横向联通进入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归集与共享交换平台。依托这个平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可以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比如说,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俞广介绍。《实施方案》同时还明确了工商部门应履行“双告知”职责等内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外,一律不得设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也不得通过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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