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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南警方堵截22个无证非法灌装液化气罐

【连网】(记者 吉安贤)非法灌装、运输液化气罐,这样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是严厉打击的对象,8月8日,灌南县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公路上巡查时,查处了一辆非法运输22个液化气罐的厢式小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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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中队汤警官介绍,当天下午2时许,中队民警在新港大道和228省道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形迹可疑,便上前查问。这一查,还真就查出了问题。民警发现,这辆货车车厢里装有22个液化气罐,而驾驶员拿不出任何与之相关的运输证件。后经相关部门检测,22个液化气罐不仅未经检测,有的还存在人工焊接。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货车的车厢内塞满了液化气罐,且大多数锈迹斑斑,非常陈旧,显然已经过了使用期,是一些报废罐。民警告诉记者,这些液化气罐都充满了气,其中有一些罐体过期、报废特征明显,这些流动的“炸弹”一旦遭遇剧烈碰撞很容易爆炸,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当民警询问,有没有为自己的安全着想?有没有为家里人考虑?上路的时候有没有为别人的安全考虑过?万一发生事故,引起爆炸怎么办?驾驶员表示知道错了,以后不会这么做了。

据了解,负责违法运气的尹某是赣榆区沙河镇人,经营一家液化气站,但运输车辆并没有办理危险品运输手续,属于违法运营。后民警将此事移交灌南县建设局燃气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处理。据该办负责人赵先生介绍,尹某准备将这些气罐里的液化气运送到该县堆沟港镇一销售点销售,但该销售点也属于无证经营。昨天上午,燃气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该销售点。

“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从灌装、运输到经营,都有严格的要求,私人不得违法经营……”赵先生表示,下一步,他们会加大各乡镇的巡查力度,发现不法经营者,将依法处理。

目前,车上装载的22个液化气罐已经全部运送到当地合法液化气站进行妥善保管,排除了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将对尹某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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