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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交警部门13日晚查处了51起酒驾行为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武娜 通讯员 张志波 金涛) 8月13日晚上,我市交警部门再次对路面上的酒驾、毒驾、网上追逃人员进行了集中查处,经过一晚上的检查,先后查处了51起酒驾行为,此外,在检查中,还对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临牌失效、故意遮挡号牌的18起行为进行了查处。

8月13日晚上7时30分左右,一名穿条纹衫的男子涉嫌酒驾被执勤民警发现。经过检测,他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64毫克每百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晚上8时,笔者来到市区通灌路和朝阳路的交叉路口,看见执勤民警正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经过半个小时的查处都没有发现酒驾行为。可就在大家觉得酒驾行为有所减少时,一辆红色轿车行驶过来,当该车司机看见有交警在检查时,立即调转车头逃窜,为了防止撞伤行人,交警只得通知下一关口执勤民警进行拦截。

晚上9时,在南极路和解放路的交叉路口,一位开着黑色轿车的车主正在接受民警检查。“根据检测,我们发现你的血液里酒精含量有36毫克每百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进行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你驾驶证6个月。”市交警支队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张文华看着检测结果对这名男子说。“早知道就不喝了,这下,还要重新考试。”这名司机被查后后悔不已。不过,此时后悔为时已晚。要想重新开车,只能接受再次学习并成绩合格后才能领回驾驶证了。

据了解,在当晚的检查中,还有涉嫌醉驾的车主已经分别进行了血检。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醉驾的处罚标准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昨天,笔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本次行动全市共出动警力400余人,警车80辆,在市区通灌路、南极路、新孔路、郁洲路、解放路等主干道设置10个盘查点,每个盘查点还安排了10名特警协助盘查,共查处酒驾行为51起,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临牌失效、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1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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