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庄婷婷 通讯员 陈宏伟)昨日,笔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不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生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须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同时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7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涉及区划调整导致户籍发生变更的,必须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的更改手续,否则由此导致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例如,2017年,我省除了继续实施农村专项计划以外,还将继续开展卫生定向招生和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户籍在部分县(市、区) 的考生,卫生定向招生和师范生定向招生的考生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工作。因此,报名时对考生户籍所在地信息采集必须要详细,须与户口簿一致,须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县(市、区)、乡(街道、镇)、村或居委会。
此外,将来所有拟申请参加普通高考注册入学的考生,必须取得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要求为:报考文科理科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符合享受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自行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逐级上报至市教育考试院,过期一律不得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