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笳 通讯员 沈闯)笔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日前,我市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意见》,到2017年,我市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
据悉,新出台的《意见》明确了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对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加强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意见》还提出了组织保障价格机制改革推进的要求。
《意见》指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价格调控机制比较完善。到2020年,全面有序放开竞争充分的领域和环节价格,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更为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日趋完备,市场价格行为更加规范。政策完备、手段灵活的价格管理机制日益健全,价格杠杆调节功能更加精准有力。
《意见》强调,要坚持市场决定价格导向,减少政府直接定价项目,理顺政府价格监管权限,切实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要深化资源能源、医药、旅游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健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价格机制,不断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管理。要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完善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反价格垄断机制,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要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完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重点行业发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价格政策体系,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要健全价格调控工作机制,注重成本监审与价格认定,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政策法规制度和价格社会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市物价局正抓紧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意见》的任务分解文件,进一步推动《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