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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参保 待遇享受更有保障

【连网】  对于在校学生来说,在学校统一参保的话,待遇享受更有保障。据悉,由学校经办的在校学生的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年,比去年的60元/年有所提高。上述人群中享受低保待遇(须提供低保证明)个人不用缴费。

据了解,每年9月到11月由学校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参保手续,待遇享受的时间为下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在校大学生待遇享受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需要说明的是,未能及时在学校参保的学生也可到社区参保,但社区参保无法享受校园内门诊意外伤害待遇(无明确侵权人)和意外身亡待遇(因病或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死亡)。同时,未能在正常缴费期参保的,可在社区补办参保手续,但存在6个月的待遇封锁期,封锁期满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具体来说,参保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产生医保范围内门诊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报销比例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均为2400元。参保学生因病或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死亡,给予每人5万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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