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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3天3起酒驾!有人不长记性没逃过危险

【连网】(记 者 王瑞 通讯员 微晶 刘一玎)近日,东海交警部门在日常巡逻执勤时,连续3天发现3人酒驾。目前,3人都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民警提醒市民,生命可贵,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10月30日14时许,东海交警大队牛山中队指导员刘永龙在迎宾大道和富华东路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有意躲避检查,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停,经检查发现驾驶员孙某口中有酒味,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发现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0月31日17时许,牛山中队民警刘宇杰带领辅警在和平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行为异常,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及驾驶员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段某口中有酒味,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发现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1月1日14时许,牛山中队民警韩增东带领辅警在迎宾大道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行为异常,似在躲避检查。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口中有酒味。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发现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醒市民,亲友酒驾时,千万要劝住。聚餐时,切记不要劝开车的人喝酒,否则一个聚会后平常的再见或许就会成为永别。现实生活中,很多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而且车辆较少的时段往往车速飞快,饮酒后,人的意识被酒精麻痹、反应相对迟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你或许可以躲避警察的处罚,但一旦发生事故,苦果只能自己吞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俗语很多人都耳熟能详,事实上这句劝诫是用一起起血淋淋的酒驾悲剧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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