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会议召开以后,灌云县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严格对照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一办六组”入驻县临港产业区开展工作。11月22日,县里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各项整改工作,决心举全县之力五措并举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环境问题尽快全面深入彻底整改到位。
大力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制定《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意见》,强化化工项目的清理整合、兼并重组,坚决关停环保整治不达标企业,取缔禁止类产品和工艺,逐步淘汰限制类产品和工艺。
深入开展化工集中区环境问题整改。针对地表水污染严重问题,科学推进园区工业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善清(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规范运行。针对化工集中区废气问题,加大对废气大户的集中排查整治,建设化工集中区大气和企业废气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督促企业完善废气处置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针对危险固废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保障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积极引入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切实减少企业涨库现象。针对卫生防护距离不到位问题,对需征收的居民住宅和9家企业按程序加快实施,2017年3月底前完成园区封闭式管理。
推进新的“三个一批”整改。取缔关闭一批。实行动态管理,对截止目前环保停产整治到期未通过验收的企业;对虽通过验收恢复生产,但又出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达两次的企业,列入取缔关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项目,纳入取缔关闭名单。并将对取缔关闭企业实施断电。停产整治一批。对前期限期整改到期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转为停产整治;对废气、废水等污染重的问题企业列入停产整治。2017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验收,对通过验收的,恢复生产;对未通过验收的,依法实施取缔关闭。转型提升一批。对体量小、产出效益低,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能达到提质提效目标的企业,列入整合提升类型,并且要在两年内完成转型提升;对没有按期完成转型提升的,予以取缔关闭。
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从县环保、公安、安监、临港产业区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加强对化工集中区的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开展各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非法倾倒和处置固废危废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对今后化工集中区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实行高限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两次出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
切实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集中供热、污水处理、信息平台等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加快推进华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力促早日投产运行。加快建设完善集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和图像监控于一体的环保数字化园区在线监控中心;加快推进和完善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提升园区环境整体形象,对园区主要河道落实清淤等措施,拆除纬路沟盖板。规范企业雨水排口设置,完善前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口设置阀门、采样井和视频监控,控制企业污水跑冒滴漏。加快新老镇区污水管网建设,确保生活污水进入管网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