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武娜 通讯员 金涛)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严重和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从11月28日到30日,共对近2000起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1月30日上午,在盐河路解放路口,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民警正在对过往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刚一上岗,民警就发现了两起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笔者发现,不少非机动车驾驶人行驶到这一路口后,为了左转方便,都直接将车停在了左转的机动车道前方,一旦绿灯放行,非机动车必将与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形成交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西盐河东侧有一条南北向的小路,不少从这条路驶出的非机动车需要向西行驶到解放西路上,为了少走路,这些非机动车都选择了逆行。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孔雷介绍,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越线停车、闯红灯等,都是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处以50元处罚,醉驾处以50元处罚,其他处以20元处罚。
除了对非机动车进行检查,此次对行人出行的违法行为也进行了集中整治。据民警介绍,行人出行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不走斑马线、闯红灯和翻越护栏等情况。非机动车和行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原因主要有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出门图省事,还有就是认为自己骑的是非机动车,速度比较慢,即使遇到一些危险也能避让得过来。而实际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存在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也将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同时给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损失。据统计,3天时间,我市交警部门共对895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064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对7起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