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陈兵 通讯员 张骁) 本来怀孕就是挺麻烦的,要面对很多身体检查,包括产检等,可单位竟然把当事人请假产检视为事假还要扣工资,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近日,李女士到连云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咨询投诉,认为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原来,李女士是连云区一家科技公司的软件工程师,今年10月,她经医院检查确认怀孕。之后,李女士遵照医嘱于当月向单位请假进行产检。然而,在月终核算工资时,该科技公司把李女士所请1天产检假期视为事假,并扣发了事假工资。李女士认为不太合理,请假产检不应该扣发工资,如果今后每月产检都被扣发工资,经济损失可不小。
那么,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检应当如何计算工资呢?连云区劳动监察大队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不应被扣发工资。
经过连云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李女士所在单位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补发了李女士扣除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