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朱涛)笔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险管理处获悉,市区职工医保定点单位开展年审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年审的对象是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本次年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定点单位的相关证照是否合法有效,医师、药师等人员资质、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社保参保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等情况。
据悉,市区职工医保定点单位须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提供年审工作需要的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审的定点单位,将暂停医保结算业务。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将对定点单位提供的年审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确定其年审是否合格。对年审不合格的,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终止其医疗保险结算。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将对年审结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