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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房企信用考评加分材料报送截止到1月10日

【连网】  (记者 朱国操)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对市区(不含赣榆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信用考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6年度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符合加分情况的材料需尽快报送,截止时间为1月10日。

据悉,为了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市住房局与市信用办于去年9月对《连云港市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根据新《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信用优秀企业、B级为信用良好企业、C级为信用一般企业、D级为信用较差企业。

对于企业考评加分项,新《办法》也增加了部分内容,其中,企业资质为一级、二级;投资主体属于全国百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选)或者上市公司的;销售业绩进入市区年度销售面积前10名的;企业配合政府部门工作都将相应加分。

广大开发企业可在2017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与此同时,市住房局也在系统内启动了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所有违法违规查处信息的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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