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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吃大亏 二手房做低交易价格风险大

【连网】(记者 侍敏) 四年前买的二手写字楼,交易时为了少交税收而做低交易价格,结果四年后再交易时才发现,要面临更多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最近,市民王先生为自己之前的“贪小便宜”行为后悔不已。

王先生最近的遭遇就是一个例子。他告诉记者,四年前,自己以105万元的价格购买两间二手写字楼,交易时,中介公司表示,可以帮忙做低交易价格,这样一来,买卖双方都可以少交不少税费。“我当时算了一下,如果按照中介公司给出的交易价格75万元来算,自己至少可以少交9000元契税,当时我认为还是挺划算的,便听信了他们的话。”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最近因为孩子出国需要钱,他便决定将这间正在出租的写字楼出售,最终与买家商定成交价为115万元。本来自己的房子是105万元购买的,按照商业用房税费征缴标准来算,作为卖家的他除了要交房产增值部分20%的个税,还要交增值部分5.65%的营业税,以及其他一些税费,这样算下来,杂七杂八一共要交的费用在三万元左右。然而到了交税窗口核价后才发现,自己居然要交税费10万余元。

后来王先生才知道,四年前为了少交税,同意中介公司做低交易价格,如今自己成了卖家,便面临多交更多税费的尴尬。“当初买房时,我作为买家,只要交纳总房价3%的契税即可,而现在成了卖家,要交诸如个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很多税费,而且这些税费都是按照二手房前后两次交易的差额征收的,也就是说,上次我将价格做低了,这次交税就得按照当初征税价75万元来计算差额。”他告诉记者说,因为买家坚决要求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交税,如果自己毁约,便要双倍赔偿买家定金,无奈之下只有沉痛地为自己四年前的贪便宜“埋单”。

记者采访时也了解到,为了少交税费,很多中介公司都会帮助买卖双方做低二手房交易价格,然而这种做法风险颇大。

首先是买家负担加重,交易风险更大。因为实际交易价格高于报税的价格,高于部分不在合同范围,卖家往往要求买家现金支付这部分房款,无形中加重买家负担,而且一旦交易不成,高出的这部分房款因为不在合同范围,也增加了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

其次便是做低房价会加重日后再次交易时的税赋负担。做低房价买家看似是占了不小的便宜,然而一旦再次交易,买家有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最后一点就是卖家还将面临处罚的风险。做低房价其实是一种逃税行为,一旦逃税事实被税务部门掌握,不但要补交税款,还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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