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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大采购连云港市民要防商家虚假促销

【连网】  (记者 侍敏 通讯员 孙旭)原价1280元的大衣,年末促销打对折,只需要640元就能买到。遇到这样的优惠力度,你会不会觉得挺划算的?然而,灌云消费者孙女士在年末大采购时却被不良商家忽悠了一把———打对折后的大衣,比原价还要贵12元。

对折促销的大衣,竟比原价贵12元

不久前,孙女士在一家品牌女装店看好一件大衣,营业员表示,年末商家促销,原价1280元的大衣如今打对折,只需要640元。遇到如此低的折扣,孙女士二话没说便麻利地下了单。然而回家以后她才发现,这件对折后只要640元的大衣,吊牌上还有一个被覆盖的价格标签,上面的标价只要628元。

“一般人真的很难发现,我也是无意中看到的。”据孙女士称,该大衣吊牌上贴着一张“¥1280元”的价格标签,然而撕开该标签后,下面居然还有另一个“售价628元”的标签。这一发现让她颇为气愤:原价只要628元的大衣,商家虚假促销,打对折后比原价还贵12元钱。

气愤的孙女士找到商家要求给个说法。对此,对方也承认自己是虚假促销,但只愿意给与12元差价三倍的赔偿,也就是36元。孙女士当然不愿意,将遭遇投诉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商家虚假促销,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对此,灌云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商家故意提高大衣的原价再降价促销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的一种,而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根据该规定,消费者如果能够证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则除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货款之外,还可以额外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至于“三倍赔偿”,当然不是商家所指的差价部分的三倍赔偿,而是消费者实际支付商品价格的三倍赔偿。也就是说,孙女士以64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件大衣,最终发现并证实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除了可要求商家退还已支付的640元购物款外,还可以要求640x3=1920元的额外赔偿。

因为该商家不同意赔偿,市场监管部门已建议孙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年末大采购,要当心不良商家促销陷阱

时至年末,不论是线下各大商场超市、品牌专卖店抑或线上网店,都在如火如荼地降价促销,“全场三折”、“全年最低价”等宣传广告随处可见。然而据有关部门统计,每逢节假日降价促销高峰期之际,总有一部分不良商家用抬高原价的方式进行虚假打折促销,有的商品折后价甚至比打折前还要贵。为此,灌云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理性面对商家的年末促销,特别要防不良商家的价格欺诈。不要被商家发布的促销广告所迷惑,最好做到货比三家;一旦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会调查商家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此外,消费者还可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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