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王文祺 王岩) 笔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从2017年2月10日起,我市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由每天20元调整为30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市执行十多年的每人每天20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已滞后于物价增长水平。为减轻工伤职工家庭经济负担,维护工伤职工利益,经广泛调研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执行标准的通知》,要求将市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由每天20元调整为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