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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警方通报灌云“3.28”抢金店案细节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连公轩)3月29日,市公安局通报灌云“3.28”持枪抢劫金店案(相关报道见3月29日本报A4版《头盔男手持“长枪”抢金店》)侦破细节。据介绍,犯罪嫌疑人赵某军有抢劫犯罪前科,作案前备好摩托车和轿车用作换乘逃离,作案时所持的气枪被其抛于河中。

3月28日上午,灌云县城五交化公司老庙黄金店被人持枪抢劫黄金饰品,后经清点被抢黄金首饰800余克,价值20余万元。案发后,市公安局迅速抽调刑侦、网安、图侦等部门人员,会同灌云县公安局有关单位快速成立专案组合成作战,及时开展设卡堵截、现场勘查、视频侦查、调查排查等工作。

经调取现场监控,警方发现作案犯罪嫌疑人为一名中年男子,作案时戴全封闭头盔、头罩和手套,手持“枪”状器具威逼营业员实施抢劫,作案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围绕嫌疑人的逃跑方向,专案组迅速组织民警进行视频追踪,发现嫌疑人案发后骑摩托车逃窜至灌云县城某小区内。

随后,专案组民警对该小区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并对进出人员、车辆逐个研判,发现在案发后重点时间段内,仅有一辆白色别克轿车驶离小区,有较大嫌疑。据此,专案组迅速对该辆别克轿车开展调查,最终成功锁定灌云县东王集镇居民赵某军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后专案组通过周密布控,在灌南县孟兴庄境内一辆公交车上将赵某军一举抓获,当场查获被抢全部黄金首饰。

经审查,赵某军1998年曾犯抢劫罪被判刑,于2014年刑满释放。据其交代,因经济拮据,于十几天前预谋准备抢劫金店作案,事先准备好车辆、枪支、头盔等作案工具。案发前一天晚上,赵某军先驾驶自己的别克轿车至金店附近踩点,作案当天上午,其窜至县城五交化公司老庙黄金店持枪实施抢劫,作案后先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后又换驾别克轿车逃跑,并将作案用的气枪抛于灌南县张店镇一条河内。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军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理查证和枪支查找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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