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笳 通讯员 王拥民)昨日,市物价局传来好消息:从本月起,我市市区取消自来水价格中的城市用水附加费,其中,居民用水第一阶梯的总水价从之前的3.05元/立方米降至2.97元/立方米。据悉,此举可以每年为市区的居民和企业节约开支约451.23万元。
“此次价格调整主要是贯彻《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7〕17号)文件精神。” 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处负责人告诉笔者,市物价局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特种用水中包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同时要求各县区同步取消自来水价格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后,我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下降0.08元,第一阶梯价格由原来的3.05元/立方米调整为2.9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由原来的3.86元/立方米调整为3.7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由原来的6.29元/立方米调整为6.21元/立方米。 此外,在非居民生活用水方面,生产用水每立方米下降0.10元,价格由原来的3.69元/立方米调整为3.59元/立方米;特种用水每立方米下降0.12元,价格由原来的5.72元/立方米调整为5.60元/立方米。
那么,新政实施后,可以为港城市民和企业节约多少开支?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以2016年用水量为例进行测算。数据显示,附加费取消后,每年可为居民节约开支约167.20万元,其中第一阶梯去年用水1929.32万立方米,取消附加费后节约开支约154.35万元;第二阶梯用水20.07万立方米,节约开支约1.61万元;第三阶梯用水140.47万立方米,节约开支约11.24万元。 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759.28万立方米,节约开支约60.74万元; 生产用水1890.17万立方米,节约开支约189.02万元;特种行业用水285.65万立方米,节约开支约3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