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朱涛 杨宗峰)5月4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对所有经办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坚决砍掉无谓证明和烦琐手续,尽可能缩短时限、提升效能,其中,将医疗费报销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同时承诺,对于金额较大、参保人员家庭困难的,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将办理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
在全市进一步简化服务群众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能的形势下,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市医疗保险管理处从实际出发,对所有经办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能简化的环节一律简化、能省略的资料一律省略、能缩短的时间一律缩短、能集中的业务一律集中”的原则,坚决砍掉无谓证明和烦琐手续,尽可能缩短时限、提升效能,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经办服务。
据了解,市医疗保险管理处结合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和信息资源的不断整合,充分借助信息化查询手段取代原有的纸质证明材料,进一步减证便民。其中,对异地就医登记表进行重新修订,不再需要参保人员到居住地街道社区、居住地医疗机构、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同时,对在定点医院持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的参保人员,在申报生育津贴等待遇时,无需再提供生育发票。此外,对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营养费、产前检查费的,不再需要提供配偶的新农合未参保证明。
与此同时,市医疗保险管理处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事效率。在医疗保险方面,将医疗费报销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同时承诺,对于金额较大、参保人员家庭困难的,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将办理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在工伤保险方面,将一次性工伤待遇核定发放、1-4级工伤人员离岗伤残津贴领取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将工伤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发放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在生育保险方面,将失业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核定发放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市医疗保险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探索实施“综合柜员制”服务新模式,对服务窗口的工作业务进行整合归并,将服务窗口整合优化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工伤生育三大集中服务窗口,对各项保险的业务实现一窗办结,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方便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