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杨宗峰)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近日,市人社部门对市区第一批598家申报稳岗补贴企业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时间以及裁员和自然减员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经审核,545家企业符合稳岗补贴申报条件,相关部门对名单予以公示,这些企业共获得稳岗补贴3648万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用工形势变化,我市不少企业面临用工成本增加、裁员增效的压力。为了鼓励企业稳定用工岗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去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从2015年起,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中,对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按照申报程序,市区第一批598家企业申报2016年度稳岗补贴,近日,市人社部门对这些企业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时间以及裁员和自然减员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有545家企业符合稳岗补贴的申报条件,相关部门对名单进行了公示,这些企业共获得稳岗补贴3648万元。据悉,这批企业包括连云港本一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连云港祥美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等,补贴金额最高为100多万元。
据了解,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申报时间为申报年度次年的3至5月份(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