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庄婷婷 通讯员 花玉斌)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从2017年7月1日起,再次较大幅度调整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平均提高7.2%。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3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60元。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低保金提标旨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此次提标是我市市区城市低保第15次提标,农村低保第10次提标。我市城市低保保障工作从1997年开始,当时的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月人均70元,随后历经15次提标,2016年7月起市区城市低保提高至每人每月人510元;而农村低保工作是省、市民生工程实事之首,自2005年年初在全市推行以来,农村低保标准逐年大幅度提高。2005年年初市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2016年7月市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20元。此次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全市市区预计约有1.2万名低保对象受惠。
目前,我市已要求各区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认真审核保障对象,结合城乡低保复审工作,切实解决“非保得保、应保未保”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